网上购物哪些商品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1年10月28日11:36:40你问我答2,5901字数 245阅读0分4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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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除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四项以及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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