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并不当然及于法定孳息,执行法院对涉案房屋采取查封措施后,其他法院可对作为法定孳息的房屋租金另行采取保全措施。采取提取租金的保全措施的,保全法院对保全的租金享有处置权,但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屋优先受偿的效力及于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即使抵押房屋因另案被其他法院查封抵押权人仍然有权收取租金。保全法院应当做好和执行法院的衔接、协调工作,保障抵押权人对租金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能够从抵押物中优先足额受偿,抵押物的租金收入可用来偿还其他债务。
——(2019)粤执异10号,合议庭:胡志超(承办人)、杨明哲、蒋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