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
1.被控告人的主体身份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任职证明(如:聘书、聘用合同、任命文件、工资发放单、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2.被控告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构成等工商登记资料。
3.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司资金的仓单、提货单、银行票据、收据、财务账簿等资料。
4.被控告人所在公司的资金支出、收入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等。
5.涉及的资金划拨情况及对应的会计凭证、公司股东会记录等。如报案人是公司股东而无法取得财务会计资料,建议通过知情权诉讼取得财务会计资料后再报案。
6.公司股东控告法定代表人、其他股东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的,提供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7.涉及民事诉讼的诉状、判决书面材料。
8.其它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