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提出命令申请书
申请人:梁XX,男,汉族,身份证号:440202XXXXXXXXXXXX,住址:广州市天河区XXXXXXXX,代理人联系电话:139 2309 4439。
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XXXX,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XXXXXXXX,联系电话:020-3888XXXX转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裁定责令广州市XX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梁XX在职期间即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每月的工资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梁XX诉被申请人广州市XX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由贵院受理。
因被申请人否认申请人的工资结构存在固定奖金,同时又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3工资单截图,但被申请人在仲裁阶段提交了2022年5月及6月工资表,证明被申请人有做工资表及工资台账。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直接关系到本案诉讼请求固定奖金差额、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认定,与案件审理需要查明的事实紧密相关,且申请人在职期间工资表在被申请人控制之下,申请人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梁XX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