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相邻纠纷漏水)

2024年1月1日11:30:13民事起诉状1,474字数 645阅读2分9秒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 ,男,汉族,身份证号:440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 ,代理人联系电话:139 2309 4439。

 

被告:广州市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 ,联系电话:020-8333 。

法定代表人:  。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将广州市越秀区 904房洗手间地板及管道维修好,直至不漏水至广州市越秀区 804房;

二、请求判令被告将广州市越秀区 804房洗手间内天花受损处及洗手间门口外墙、洗手间与客厅连接处墙壁修复直至恢复原状;

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广州市越秀区 804房洗手间天花板及龙骨损失1500元;

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鉴定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广州市越秀区 804房(下称804房)的所有权人,被告系该址904房(下称904房)的所有权人。涉案房屋格局为两房一厅一厕一阳台。

由于被告的904房洗手间渗水,导致原告的804房洗手间内天花及洗手间门口外墙、洗手间与客厅连接处墙壁大面积出现水印、发黄发黑、起皮脱落,洗手间用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原告多次与被告904房使用人联系,还通过社区居委、派出所与被告904房使用人沟通协商,但被告904房使用人要么各种理由推诿、不予理睬,要么提出无理要求。被告及904房使用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居住生活,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22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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