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让时,买方付款、卖方交付车辆后,买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2016年1月21日20:24:11你问我答6,024字数 307阅读1分1秒

咨询:机动车转让时,买方付款、卖方交付车辆后,买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解答:在现行法律规定中,车辆作为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仍适用交付主义,即车辆交付之后,所有权即转到买方手上,过户登记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车辆交付后买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并没有特别有效的救济途径,除非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时约定买方逾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承担高额违约金。

因此,陈庚华律师建议:在机动车交易过程中,买方付款后,卖方立即与买方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买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不交付车辆;或如前所述,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时约定买方逾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承担高额违约金。

相关链接:《L与Z、陈等8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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