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简化律师人口查询手续,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印发了《关于简化律师查询审批手续的通知》,对我市律师人口查询审批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简化环节。取消律师因诉讼活动需要查询人口信息前先提供市(区)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到市(区)司法局加盖公章的规定,取消外地律师因诉讼活动需要查询人口信息前先到市司法局加盖公章的规定。
二、就近查询。为有效分流和方便律师业务查询,律师可就近到各公安分局人口科(治安大队)查询人口信息(以往规定需要到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公安分局查询)。
三、严格审核。由于简化了律师查询审批手续,各分局人口科(治安大队)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验。
该项文件的出台,为方便我市律师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的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司法局、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律协党委、律师工会、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及有关专门、专业委员会为此项工作成果的取得付出了努力。现将该文件予以转发,请广大律师遵照新规定执行,珍惜权利、规范执业,以良好的专业素养与执业行为,赢得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尊重,维护律师的正面形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