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冰箱宣称“买一台抵六台” 法院判三倍赔偿消费者

2016年3月5日12:21:14消费维权3,957字数 1124阅读3分44秒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张超 记者 周余涛)“电脑冰箱,一台抵六台”,消费者孙先生看到商家打出这样的广告后大为动心,便购买了一台冰箱。但在使用过程中,孙先生并没有发现这台冰箱在任何方面能当6台冰箱用,质疑商家虚假宣传,将商家告上法庭。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家对孙先生进行三倍赔偿,厂家承担连带责任。

去年7月8日,消费者孙先生在西安市北关人人乐超市购物时,看到TCL冰箱在促销,一款两开门的风冷冰箱原价4199元,以旧换新的促销价是3599元。该冰箱贴有“以旧换新”的促销广告,最吸引人的是该样机上贴有“TCL电脑冰箱 买一台抵六台”的广告语。服务员告知孙先生,该款冰箱属于一级能耗,特别省电,使用寿命也特别长,促销期间价格优惠。孙先生准备换冰箱,就选购了一台贴有“TCL电脑冰箱,买一台抵六台”的双开门风冷式电冰箱。可使用几个月后,孙先生发现该冰箱内部容积并不大,噪音大于其他冰箱,省电量也不明显,与其他冰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更不用说体验到“买一台抵六台”的价值。

孙先生认为,商家的促销广告宣传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涉嫌利用虚假广告促销商品,便将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与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一并告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要求退回货款3599元,并索要3倍赔偿款。

法庭上,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辩称,孙先生购买冰箱一事属实。公司搞促销活动,是同生产厂家合伙,公司出场地,出售发票由公司负责,公司直接将货款付给了生产厂家。活动期间的宣传、货源、价位等都由生产厂家负责,与公司无关。所以,活动期间对消费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厂家承担,公司并不担责。

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辩称,孙先生所购买的产品符合冰箱生产质量的要求,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属于合格产品。孙先生陈述该产品在促销活动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没有充足的依据证明。但公司无法举证“买一台抵六台”的科学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相关法律,产品的生产商及经销商要如实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功能进行宣传释名,不得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该产品的生产商与经销商在销售该产品做宣传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该产品的说明与广告宣传相符真实、全面的质量、性能、功能等信息。应向消费者出示“买一台抵六台”指的是容积、实用性、占地面积还是其他。而该产品说明书上均未解释,且二被告均无法提供“买一台第六台”的科学依据。该产品在促销宣传期间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之责。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孙先生购买冰箱一台价值人民币3599元的3倍(即人民币10797元)赔偿,被告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后,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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