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深化区域合作,服务全省带动泛珠
牢固树立服务他人就是服务自己、服务周边就是服务广州的理念,坚持远交近融,主动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引领珠三角优化发展,带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融合“两圈”(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拓展“两带”(高铁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把区域合作与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有机结合起来。
第一节 建设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
一、深入推进广佛同城化。(一)加快交界地区同城化步伐,大力推进荔湾—南海、花都—三水、番禺—顺德广佛同城化合作示范区建设。(二)强化两市交通同城化,重点推动白云机场、广州南站、佛山西站等交通枢纽之间的无缝衔接。(三)重点加强汽车、金融、物流、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大力促进广州现代服务业、佛山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四)深入开展广佛交界河涌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合作。(五)提升两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
二、加速推进广清一体化。(一)加快广清城际轨道、广清高速扩建、佛清从高速北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白云机场、广州北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共享。(二)共建广州北江引水工程,全面开展北江水资源保护利用、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屏障建设等环保领域合作。(三)以共建广清产业园、空港经济圈、广清旅游集聚区等为抓手,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四)有效推进两市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三、全面推进经济圈协调发展。(一)参照广佛肇经济圈成功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工作机制,统筹各市发展规划战略,充分发挥各市比较优势,务实推进各方合作。(二)发挥经济圈龙头城市作用,以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为重点,以重大合作项目为抓手,携领肇庆、云浮、韶关加快发展,将经济圈建设成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协同发展的典范。(三)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南沙港铁路、穗莞深城际、广佛江珠城际、中南虎城际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互通为突破口,加强广佛肇与深莞惠、珠中江经济圈基础设施的对接融合,增强珠三角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节 主动辐射带动粤东西北
一、对口帮扶梅州清远加快发展。以帮扶发展为核心,聚焦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广州技术、管理、资本等优势,聚焦产业和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资,深化区县结对帮扶,切实落实扶贫开发双到,力争帮扶梅州清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带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广州辐射带动作用。(一)积极发挥省会城市龙头作用,协同推进广汕、深茂铁路、广河、广湛客运专线等铁路建设,打通广州连接粤东西北地区的高速铁路通道,推动粤东西北加快融入珠三角。(二)引导在穗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粤东西北地区在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粤东西北地区发展能力。(三)充分发挥我市教育、医疗、科技资源优势,加强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交流。
第三节 推进穗港澳台合作上水平
一、推进穗港澳深度融合。(一)以南沙新区和南沙自贸试验片区为重点,加快落实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系列措施,重点深化金融、专业服务、商贸会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合作,推进粤港澳离岸数据试验区建设,实现与港澳全面合作。(二)充分发挥天河中央商务区、海珠琶洲会展中心区作为首批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省级示范基地作用,大力推动广州保税区(黄埔)、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番禺莲花山服务贸易综合产业区等3个市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深度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三)携手澳门共建葡语系/西语系国家经贸园,建设葡语系/西语系国家商品展示销售综合平台,共同发展商贸服务、产品展示、进出口贸易等。
二、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一)与港澳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海洋环境整治。(二)加强与港澳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对接。(三)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和广州南沙(国际)创业基地的创业服务,吸引港澳地区居民在广州创业和居住。
三、推进穗台合作深入发展。(一)充分发掘穗台两地产业互补优势,加强经贸合作,加大对台引资引技引智工作力度,促进台商投资转型升级。(二)优化台商投资经营环境,保障台商合法权益,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积极构建对台投资服务平台。(三)抓好穗台科技、文化、教育、学术、青年、基层、媒体以及民间等领域合作,推进穗台交流上水平。
第四节 当好泛珠全面合作领头羊
一、引领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一)积极推动珠江—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完善和扩大高等级航道网络,加强与肇庆、梧州、贵港、南宁等港口分工协作,助推我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二)建立旅游战略联盟,整合旅游资源,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三)完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华南企业新业态总部经济基地。
二、推进形成高铁经济带。(一)加强与长沙、南昌、南宁、贵阳等高铁沿线城市在海铁联运、空铁联运等领域合作,提升我市空港、陆港、海港辐射和集散功能。(二)建立广州与高铁沿线城市招商、投资双向服务机制,在商贸会展、旅游、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推动产业优势互补和互动联合。(三)加强与高铁沿线省会城市人才合作,引导异地高层次人才采用柔性流动方式,到我市从事咨询、科研、技术合作等,促进人才资源共享。
三、辐射带动泛珠地区发展。(一)落实国务院《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泛珠区域城市合作,务实推进区域市场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区域创新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和合作机制建设。(二)依托广州南站商务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永久会址及泛珠合作产业园区,发展专业会展博览业和商务服务业,建设泛珠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核心区和示范区。(三)充分发挥南沙自贸试验区在加强与泛珠地区航运物流、口岸通关、跨境电商等方面合作的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