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016年4月21日09:33:55股权相关4,3301字数 245阅读0分49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股东XXX将原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5%转让给XXX,转让金为 万元; 二、同意公司股东XXX将原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5%转让给XXX,转让金为 万元; 三、同意选举X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职务,任期三年,同意选举X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四、同意旧的公司章程作废,启用新的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1 http://www.chengenghua.com/3762.html 复制链接 声明:本站为方便群众、法律同行获取而发布的仲裁委、法院、看守所等机构联系地址电话可能不能实时更新,敬请谅解。除非特殊声明,本站文章收集于网络,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