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深圳物管肆意锁车又罚款 媒体:谁给你的权

2016年6月7日09:36:38合同纠纷6,069字数 2655阅读8分51秒

[摘要]物业公司部分人的确在未告知车主情况下,先行锁车。

曝深圳物管肆意锁车又罚款 媒体:谁给你的权

岗亭人员出示的发票。扫描二维码不能显示金额。

曝深圳物管肆意锁车又罚款 媒体:谁给你的权

百度三维地图显示,记者停靠车辆位置是可以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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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停靠位置,并无任何明显禁停标志或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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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写着每天最高收费30元,南都记者进场停车后交了41元。

南都讯物管可以随意锁住停车场的车?不给钱就不开锁?日前,西乡财富港大厦便出现类似情况,南都记者暗访时也证实,物业公司部分人的确在未告知车主情况下,先行锁车,车主想离开时得找人求情,最后无奈接受罚款。宝安住宅局表示,物管并无行政处罚权。谁给了物管这样的权力? 投诉 近日,有车主报料,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的财富港大厦存在乱罚款行为,市民将车开进停车场,原本可以停车的地方却突然间被“禁停”了,然而禁停的周边却没有附带任何禁停标志。 保安人员也不劝阻,而是等车主停好车离开后,直接给车子上锁,而等车主返回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拖延车主时间,等到车主着急后,便向车主提出罚款的要求。 “被熬了一两个小时之后,车主一般都会尊重物业的意思,随便被罚点钱息事宁人”,据附近一家银行的知情人透露。“物业管理人员罚款,会给你手撕发票,公司系统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知情人称,因为平时有很多车主在这里停车出入后,并不是所有人都索要发票,所以他们存下这些多余的发票,就是为了留着罚款所用。 回应 物管:没有停在规定的停车位,保安去锁车是正常的 “没有停在规定的停车位,保安去锁车是正常的,下次不要那样停就行了”,深圳恒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士汪小姐称,在小区停车场内,一般情况下,“屡教不改还往那边停,我们只能锁了”。 汪小姐称,因为工作人员也都很忙,不可能到处盯着别人乱停车就立刻制止,“只要没划车位的地方,都不能停车”。关于锁车罚款问题,汪小姐表示会跟领导反映相关情况。 街道:周三可以出结论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从西乡街道办获悉,事发后,街道物业办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派员前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目前正在寻找被罚款的业主,相关调查结果本周三可以出结论。 暗访过程 锁车 3日下午3时许,南都记者来到宝安区宝源路与海城路交会处东北侧的财富港大厦,除了有写字楼外,这栋楼的一层,主要是一些商业银行的营业点。 公开资料显示,财富港项目为深圳西岸集商务、商业、酒店、公寓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按照报料车主所指,南都记者将车开进写字楼的一楼,在一楼靠围墙的位置将车停靠,此时,这条路还剩下两条行车道,在记者停车位置周围的墙体、草丛、路面上,均未发现设置有任何禁停标识。 知情人透露,南都记者所停靠点便是此前常被锁车并常被罚款的位置。50米外的一个银行旁边有两个值班保安,但没有告知此处不可停车。 半个小时后,南都记者返回车子所停靠点,车轮已被锁上。记者随后来到岗亭找到保安,希望对方开锁,其中一保安称:“这事儿要找我们队长”,现场,该保安用对讲机联系上一男子,对方回称:“你们看着办”。 两名保安表示只能找队长,“钥匙在他手上,他在前面那栋再右转”,按照俩保安所指,南都记者开始兜圈找队长。 寻人 下午4时许,在围绕着财富港大厦遍寻队长不着的情况下,南都记者只能来到财富港大厦正门前台求教开锁方案。前台处,一名西装革履的物管人员拒绝勘察现场,只一味称:“你车锁了,你肯定是犯规了”。 在物管人员的对讲机通话后,一名周姓队长终于出现了。南都记者请教对方:“停车处并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周围并未有禁停标志,之前这里是可以停车的”。“那里肯定是不能停车的,因为在外墙施工,我不看现场”,队长周某承认该处并没有写禁止停车但拒绝勘察现场。 求开锁 记者:那现在车怎么办? 队长:你说怎么办。 记者:现在开(锁)还是不开(锁)? 队长:你这种态度我还给你开吗?那个地方你没看到吗?你眼睛瞎了是不是? 记者:那现在该怎么办,总不能车一直扣在这里吧? 队长:这样,你缴费咯。 记者:那要交多少钱? 队长:等会再说(重复5次)。 说完,周姓队长径直离去,南都记者再追上去,他说:“你就在这里等着”。 “支招” 南都记者来到车辆停靠点,“我跟你说,我的孩子比你大,这个社会你要懂的,找队长就没错”,车旁一名保洁人员向记者支招,他说,做得好一点与否,是两个价格。“我看了几个,都跟你这样的,也是停在这里,有的被罚100,有的被罚300”。 关于周队长所言的外墙装修问题,保洁人员指着距离车子停靠点约100米处的另一栋写字楼说:“外墙那个瓷片掉了,现在要补上去”。 而在车附近广发银行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他们的车也是经常被锁,锁车的是深圳恒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 结局 下午5时许,南都记者来到大厦前台,表示愿意认罚。前台人员告知,可以到财富港大厦后面商务中心缴费,“后面交罚款的话,会给你开单”。 随后,南都记者来到商务中心门口,再度见到周姓队长,向其请教“解锁”之道,对方态度好很多:“你到入门口处找保安,我跟他讲一下,他知道情况”。 随后,南都记者在岗亭处找到一名韩姓保安,对方马上给记者开锁,但却不让开走,“你跟我走,到岗亭交30元”。 “你这个车是我们主管让交的”,韩姓保安说,在南都记者来到岗亭交完30元后,岗亭人员手撕了30元发票给记者,岗亭人员称还要缴纳11元停车费,“11元是有记录的,但30元是有发票凭证的”,该岗亭人员如是说。发票共4张10元的,一张1元的,记者通过“鹏税通”A PP扫描相关发票二维码显示,1元面值的发票开票单位系恒丰物管公司,另外4张10元的发票开票单位系深圳恒丰浩森投资有限公司,鹏税通上显示的金额都是“未知元”。 追问 就相关问题,物业公司有无处罚权,涉嫌违规该如何处理,宝安区住宅局答复了南都记者相关提问 物业管理方是否有罚款的权力? 宝安区住宅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因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物业公司不具备行政处罚权。 若涉嫌违规罚款,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应的处罚机制? 宝安区住宅局:如果物业公司涉嫌违规收费,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我局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责令物业公司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整改。 对于涉嫌违规收费的人员,竟然是以开企业发票的形式,如何进行处理? 宝安区住宅局:对涉嫌违规收费的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市物业管理协会可以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警告、业内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等;受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二年内不得聘用其从事应当由取得物业服务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的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周伟涵 摄影:南都记者 赵炎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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