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认定主体 2016年7月1日12:55:32劳动用工4,255字数 196阅读0分39秒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处理劳动保障日常事务中,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是其业务开展的前提,如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认定工伤等,都必须将确认劳动关系作为业务处理的环节之一。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人民法院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点赞 http://www.chengenghua.com/4662.html 复制链接 声明:本站为方便群众、法律同行获取而发布的仲裁委、法院、看守所等机构联系地址电话可能不能实时更新,敬请谅解。除非特殊声明,本站文章收集于网络,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