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债权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债务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纠纷一案(案号: )诉至XXX法院,XXX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需支付申请人 元及利息(自201X年X月X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X元,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主动履行,申请人申请XXX法院对判决强制执行,法院于201X年X月X日作出裁定(案号: ):“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因此,申请人作为债权人依法向贵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