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严肃查处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行为

2016年7月10日19:16:19动态来源:法制晚报4,6922字数 1189阅读3分57秒

法制晚报快讯(特稿记者 辰光)法制晚报记者刚刚从有关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司法厅和哈尔滨市司法局分别向警方提供书面材料,认定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涉嫌刑事违法犯罪。

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了解到,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5年起,便通过巨型户外广告、电视和报纸广告对外宣称:官司不赢,分文不收。同时,该所还聘请黑龙江电视台某著名节目主持人为其拍摄广告进行宣传。

2016年7月份,更有多名当事人在森耀律师事务所及黑龙江电视台门口聚集。

2015年开始,就有当事人反映,森耀律师事务所存在诸多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责成哈尔滨市司法局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肃查处森耀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违纪行为。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司法局已向黑龙江省司法厅建议吊销森耀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黑龙江省司法厅已经立案,并于7月8日将森耀律师事务所涉嫌刑事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黑龙江省公安厅。下一步黑龙江省司法厅将启动听证程序,依法对该律师事务所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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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哈尔滨市司法局向哈尔滨市到道外区公安分局发出书面材料,指出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涉嫌诈骗。

这份题为《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私自更名涉嫌诈骗的情况说明》的材料内容为:

道外区公安分局:

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私自更名为京成律师大厦,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5号)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

律师事务所自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但今日在先锋路579号,森耀所行政人员将与森耀律师事务所签定合同的案件改为京成律师大厦继续代理,涉及人数38人,在没取到新所设立许可的前提下,该行为涉嫌诈骗。

法制晚报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到目前已经有多名当事人向警方报案,称森耀律师事务所存在诈骗行为。

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今天下午从黑龙江省司法厅了解到,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存在以“官司不赢分文不取”的夸大宣传情况,同时还涉嫌以律师事务所为掩护,进行非法行为的问题。

黑龙江省司法厅有关领导表示,将严肃处理该事件,绝不姑息,并以此为契机,净化黑龙江省的法律服务市场.

作者:辰光

来源:法制晚报

2016年07月10日

陈庚华律师按:

1、关于对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开谴责决定的通知-哈律通〔2016〕第001号

2、关于对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通知-哈律通[2016]第002号

3、关于对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通知-哈律通[2016]第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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