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及担保协议
甲方:广州市SGBL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ZY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LQ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16年3月18日签订《玻璃供货安装合同》,后甲方于2016年6月9日履行完毕《玻璃供货安装合同》全部义务,依照《玻璃供货安装合同》第二条、第四条之约定及甲、乙双方确认,合同所涉工程总价款为380000元(叁拾捌万圆),乙方已付180000元(壹拾捌万圆),乙方尚欠甲方工程款200000元(贰拾万圆),详细结算明细如附件所列。
现乙方以资金紧张为由请求甲方准予其分期付款,同时丙方愿意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甲方准予乙方以下列方案分期偿还款项:
一、2016年7月31日,偿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圆);
二、2016年8月31日,偿还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
三、2016年9月30日,偿还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
若乙方逾期不归还以上款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额外支付甲方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乙方共同偿还债务。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均可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按手印)
协议签订时间: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协议签订地:广州市天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