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月缴纳的社保,包含个人应交部分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部分,有部分员工认为缴纳社保用处不大,要求公司将其社保折算成现金发给员工,此种行为存在何种法律风险?
首先,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定的义务。
其次, 我们再看看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会面临什么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缴费单位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广州劳动律师要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将员工社保折算成现金,不缴纳社保的,需面临支付巨额工伤赔偿或者医疗赔偿的风险。
根据社会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发生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帮员工办理社保的,本来可向社保基金管理局申请的工伤赔偿,均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员工伤情严重被鉴定为伤残的,用人单位还须支付数万、甚至是数十万元的工伤赔偿。而为员工办理社保,用人单位每月需要缴纳的工伤保险仅仅数十元,因此,用人单位切勿因小失大。
而对于劳动者,也应保持风险意识,缴纳社保可保障员工在生病时或者发生工伤时及时得到治疗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