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区政府办
《关于做好出嫁女权益保障诉求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出嫁女权益保障诉求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必须高度重视有关出嫁女权益保障的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梳理出嫁女权益保障诉求问题,建立资料档案,依法依规解决诉求问题。
2、做好信访人的安抚工作,引导信访人尽快进入行政司法程序,避免重复越级上访。
3、街镇在处理出嫁女权益保障诉求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出嫁女权益保障的意见》的程序执行,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4、凡是在街镇已录入档案并作出过支持出嫁女诉求的行政决定,村社未主动给付上一度分红的,街镇应敦促上访人于每年的3月底前向所在街镇递交行政处理申请书,街镇收到申请后必须在6月底办结。
5、街镇收到新增出嫁女递交的申请后,对申请事项应予调解,调解不成的,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在处理决定作出之日七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相关当事人。
6、各街镇要加大清案力度,2012年期间的出嫁女申请事项尚未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至相关当事人。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