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

2019年12月19日20:19:00规范性文件3,3791字数 6386阅读21分17秒
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
骨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不影响骨盆环稳定性骨折,如髂前上、下棘骨折,坐骨结节撕脱骨折,髂翼骨折等 1.5~3月 X光片证实骨折已愈合 手术治疗常需要二次手术取出植入物,终结期适当延长至12个月
骨盆前半环骨折 1.5~5月 X光片证实骨折已愈合
骨盆后半环骨或骶髂关节半脱位 1.5~6月 X光片证实骨折已愈合
骶骨骨折,伴骶神经损伤 2~12月 神经损伤参照周围神经外科处理
骨盆前后半环同时骨折或脱位 2~6月 X光片证实完全或基本复位,骨折愈合 有手术者应适当延至12个月
合并尿道膀胱或直肠损伤 2~12月 大小便顺畅 尿道狭窄,尿瘘需二期手术或结肠造瘘手术后须二期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腰背挫、扭伤 2~6周 局部肿胀消退,脊柱活动功能良好
腰椎间盘突出症或梨状肌综合症 1.5~3月 无神经根激惹或受压症状,脊柱活动功能良好 包括手术治疗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软组织损伤 1~6周 创口愈合,血肿吸收,功能良好 如需二次作整形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关节        损伤 附属结构损伤 1.5~8月 关节肿胀消退,积液吸收,关节活动不受限,无关节交锁症状 包括手术在内
脱位(上—下肢) 1.5~6月 除上项外,脱位已完全或基本复位 脱位伴神经损伤,比照神经损伤处理
累及关节面的骨折 3~8月 关节肿胀消退,积液吸收,关节活动不受限.无关节交锁症状 1、同上。2、严重创伤性关节炎或关节粘连,则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3、若有手术内固定时或有骨坏死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长管状骨骨折其他骨折 锁骨骨折 2~3月 骨折愈合或重叠愈合 如合并神经损伤需进一步治疗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肩胛骨骨折 2周~4月 X光片证实骨折已愈合 如合并肩峰、喙突骨折或肩锁关节脱位,喙突骨折并锁骨外侧脱位,需手术切开内固定时,延长医疗终结期。
肱骨折 4~6月 创口愈合,临床检查及x 光所见,骨折愈合良好,对位或对线良好,关节活动达到功能范围 骨折合并神经损伤,按周围神经损伤处理。骨折畸形连接、迟延连接或不连接,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者,需二次手术治疗时,延长终结时间,如需再一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者,该次手术另加治疗时间1~3个月,多发性骨折,按最严重的骨折部分的标准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如合并有感染,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尺桡骨单折 4~5月
尺桡骨双折 4~6月
股骨折 6~12月
胫骨折 6~12月
腓骨折 2~3月
胫腓骨双折 6~12月
内、外踝单折 4~6月
双踝或三踝骨折 4~8月
跖骨折 3~5月
股骨颈(包括粗隆间)骨折 9~12月
跟距骨折 3~6月
跗骨折 3~6月
趾骨折 2~4月
髌骨折 3~6月
指骨折 2~4月
掌骨折 2~4月
腕骨折 3~6月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手肌腱损伤 1~4月 伸屈功能良好 如需二期肌腱移植或粘连松解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脊     椎    骨    折 椎体压缩性骨折 3~6月 脊柱活动功能恢复良好 如需进行脊柱融合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横突骨折
关节突骨折
棘突骨折
椎板骨折
骨折脱位 3~8月 脱位整复或大部分整复,功能恢复 如需进行脊柱融合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骨折伴脊髓损伤 6月~1.5年 症状、体征稳定
骨折伴马尾损伤 6月~1年 症状、体征稳定






拇指离断 1~2月 创口愈合 如进行断指(趾)、肢再植或遗有残端痛需手术治疗,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上肢安装义肢后应增加适应锻炼时间3个月,下肢安装义肢后应增加适应锻炼时间4个月。
食指离断 1~2月
其它各指离断 1~2月
全拇趾离断并包括跖骨头的离断 1~2月
足各跖、趾离断 1~2月
其它各肢体离断 1~2月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臂丛神经干损伤 6~12月 神经移植术,或神经瘤、灼性神经痛、神经粘连等需行二期手术,或行肌腱移位术、关节融合手术等,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肌皮神经损伤
腋神经损伤
尺神经干损伤
正中神经干损伤
桡神经干损伤
胫神经干损伤
腓总神经干及其主要分支的损伤
坐骨神经干损伤
股神经干损伤
骶丛神经损伤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头皮

颅脑

损伤

单纯头皮挫裂伤 1~4周 创口愈合 如有伤口感染,可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头皮下、骨膜下或帽状腱膜下血肿 2~8周 创口愈合,血肿吸收 如需手术,可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头皮撕脱、缺损 1~6月 创口愈合 如需延期植皮,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颅盖部线形骨折 1.5~3月 创口愈合,血肿吸收,X 光、CT片可遗有骨折线或轻微凹陷 1、如需延期修补颅骨,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2、如遗有脑脊液漏、颅内感染或合并脑神经损伤等需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颅盖凹陷粉碎骨折 2~6月
颅底骨折 2~4月
脑震荡 2周~4月 神志清楚,无神经性异常体征
脑挫裂伤 3~12月 颅压正常,生命体征稳定,CT示中线居中,血肿吸收, 可遗有脑软化灶 如需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颅内血肿 3~12月
弥漫性轴索损伤 6月~1.5年 生命体征稳定
脑干损伤 6月~2年 生命体征稳定
脊髓损伤 6月~1.5年 症状、体征稳定,MRI检查无外科手术指征 如需进一步治疗,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马尾损伤 6月~1年
心胸外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胸壁外伤(开放、闭合) 2~6周 创口愈合,血肿吸收 若遗留异物、窦道、胸壁缺损,需要进一步手术者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肋骨骨折(单根) 6~10周 创口愈合,X 光片示骨折愈合,皮下血、气肿吸收
肋骨骨折(多根或多处) 2~5月 创口愈合,X 光片示骨折愈合,皮下血、气肿吸收,胸壁稳定
胸骨骨折 2~5月 创口愈合,骨折愈合,胸壁稳定
气管、支气管、肺损伤 2~6月 创口愈合,血、气胸基本吸收,肺功能稳定 合并气管缺损、狭窄、脓胸等情况者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食管损伤 1.5~6月 创口愈合,血气胸基本吸收,能进半流饮食 如需作食管重建术或其他治疗者,可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心脏、大血管损伤 3~6月 创口愈合,血胸、血心包基本吸收,心功能稳定 如需作二期修复手术或其他治疗,酌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膈肌损伤 1.5~6月 创口愈合,血、气胸基本吸收,脏器复位 如需二期手术,适当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普通外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单纯腹壁损伤(开放、闭合) 2~8周 创口愈合,血肿吸收 合并感染,需要植皮合并腹外疝等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腹部大血管损伤(腹腔、腹膜后) 1~3月 血肿吸收,维持脏器基本生理功能



腹膜后间隙损伤 2~10周 血肿吸收 不包括实质性器官损伤
实质性器官损伤(肝、脾、肾、胰等) 2周~2月 创口愈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 1、如合并胰、胆、尿瘘,延长医疗终结时间;2、需行肝、肾移植治疗者,应视病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空腔器官损伤(胃、肠、胆囊、胆管等) 2周~4月 创口愈合,症状体征消失 1、合并胃、肠、胆痿,需延长医疗终结时间;2、合并短肠综合症,需延长医疗终结时间;3、行小肠移植治疗者,需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注:各类型腹部损伤合并感染,医疗终结时间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烧伤外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轻度烧伤 烧伤面积在1-9%的浅Ⅱ度烧伤 1月 创面愈合
中度烧伤 烧伤面积在10-29%的浅Ⅱ度烧伤,无深度烧伤创面 1~2月 创面愈合
烧伤面积在10-29%, 有1-9%的深Ⅱ~Ⅲ度烧伤 1~3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6月
重度烧伤 烧伤面积在30-49%,无深度烧伤创面 1~3月 创面愈合
烧伤面积在30-49%,有10-19%的深Ⅱ~Ⅲ度烧伤 1~4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12月
特重度烧伤 烧伤面积大于50%,无深Ⅱ~Ⅲ度烧伤 1~4月 创面愈合
烧伤面积大于50%,其中深Ⅱ~Ⅲ度创面在30-50% 1~6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15月
深Ⅱ~Ⅲ度创面大于50% 1~10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18月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特殊部位烧伤 头     面 浅Ⅱ度烧伤 1月 创面愈合
深Ⅱ~Ⅲ度烧伤 1~3月 创面愈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9月
双    手 浅Ⅱ度烧伤 1月 创面愈合
深Ⅱ~Ⅲ度烧伤 1~3月 创面愈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9月
会  阴 浅Ⅱ度烧伤 1月 创面愈合
深Ⅱ~Ⅲ度烧伤 1~3月 创面愈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9月
特殊原因烧伤 无合并深部组织和/或脏器损伤 参照轻、中、重、特重度烧伤相应标准 创面愈合
合并深部组织和/或脏器损伤 1~12月 如需要整形手术,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但不超过18月
化学烧伤 参照轻、中、重、特重度烧伤相应标准 创面愈合
热烧伤 参照轻、中、重、特重度烧伤相应标准 创面愈合
放射性皮肤烧伤 6~12月 创面愈合
注:如合并有相关学科损伤,参照该专科标准执行。
眼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皮下出血、皮下气肿 1~4周 出血、气肿基本吸收
单纯皮肤损伤 1~3周 创口愈合
眼睑全层断裂(包括眼睑缺损) 1~3月 创口愈合 需整形、植皮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合并提上睑肌损伤(上睑下垂) 3~6月 提上睑肌功能基本恢复,或开睑功能不能治愈,而损伤已临床痊愈 需二次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合并泪小管、泪囊、泪腺损伤 1~3月 创口愈合 需二次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眼睑灼伤 1~3月 灼伤创面愈合 需整形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眼眶

损伤

眶骨骨折(开放、闭合) 2~4月 创口、骨折愈合 需骨折修复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眶内异物 1~3月 创口愈合,异物摘除、或异物不能摘除而创口愈合,眶内并发症已临床治愈或被控制 如果异物伤及视神经、眼球、副鼻窦等,按并发症处理。眶内植物性异物残留,需延长终结时间
眼球突出 1~3月 眼球基本复位,或突出不能复位而损伤已临床治愈 合并眼眶外伤引起的并发症需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眼球陷入 1~3月 基本恢复正常,或眼球陷入不能复位而损伤已临床治愈 合并眶骨骨折,按眶骨骨折处理
眼肌损伤 3~12月 眼肌损伤已临床治愈,复视症状已恢复正常,或遗有斜视、复视 需二次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结膜

损伤

结膜异物 3天~2周 异物除去,创口愈合,或遗有散在细小异物,不能摘除
结膜下出血 3天~2周 创口愈合,出血基本吸收
结膜裂伤
化学伤 1~6月 创口愈合 如果遗留睑球粘连需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烧伤
灼伤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角膜异物 3天~1月 异物除去,创口愈合或角膜上皮遗有散在细小异物,不能摘除
角膜擦伤 3天~2周 创口愈合
角膜穿孔伤 1~6月 创口愈合 需作角膜移植,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巩膜穿孔伤 1~3月 创口愈合
角膜溃疡 1~6月 溃疡愈合 需作角膜移植,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合并白内障 1~6月 创口愈合,白内障摘除,或白内障尚不宜摘除而创口已愈合
合并球内异物 3~6月 创口愈合,异物摘除或异物不能摘除而创口已愈合 合并铁锈症、铜锈症,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合并眼内炎 6~12月 创口愈合,炎症消退或控制 炎症复发,延长医疗终结时间,或眼球摘除按眼球摘除项目处理
化学伤 2周~12月 结膜充血消退,角膜上皮愈合 波及房角继发青光眼或需角膜移植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烧伤
灼伤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虹膜
睫状体
损伤
外伤性瞳孔散大 1~3月 瞳孔复原,或无法治疗复原而临床治愈
前房出血 1~3月 出血吸收 合并角膜血染或继发青光眼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虹膜根部离断 1~3月 虹膜根部修复或不能修复 继发青光眼或需二期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 1~3月 炎症消退或被控制 继发青光眼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外伤性睫状体损伤 1~6月 睫状体复位或不能复位 继发青光眼或低眼压需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晶状体
损伤
晶状体脱位 1~6月 晶状体摘除或不宜摘除 需二次手术者或继发青光眼,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晶状体混浊
玻璃体
损伤
玻璃体出血 6~12月 出血、混浊吸收或不能吸收,但已控制或已行玻璃体手术 玻璃体混浊继发青光眼、视网膜脱离或硅油植入术后,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玻璃体混浊
视网膜
、脉络
膜损伤
视网膜震荡
视网膜出血
1~6月 出血、渗出吸收或机化
视网膜脱离 1~12月 网膜复位,或不能复位,而炎症反应或刺激症状消失或已被控制 需再次手术者或硅油植入,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黄斑穿孔,网膜、脉络膜破裂、脉络膜脱离 1~6月 病灶吸收、机化、静止或封闭 需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眼神经
损伤
视神经撕脱 6~12月 临床症状静止,受控制
视神经鞘内出血
视神经挫伤
视神经萎缩
动眼神经及外展神经损伤
外伤性眼球摘除术后,外伤性眼球内容挖除术后 3~6月 创口愈合 需二次成形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交感性眼炎 6月~2年 炎症消退 炎症复发,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电光性眼炎 1~5天 结膜充血消退,角膜上皮愈合
放射线性眼外伤 6~12月 病情稳定 需手术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耳鼻咽喉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鼻部损伤 外鼻挫伤、鼻软组织损伤、鼻骨骨折(开放、闭合)鼻窦损伤 1周~1月 1、创口愈合,骨折愈合,肿胀消失,鼻腔基本通畅;2、鼻部轻度变形;3、嗅觉减退或丧失 对于严重或缺损需二次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创伤性视神经管骨折引起视力障碍 6~12月 1、临床症状静止,受控制;2、视功能稳定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 3~6月 创口愈合,感染控制,鼻漏停止
咽喉气管
食管损伤
咽、喉、气管损伤 1~12月 l、创口愈合;2、吞咽、呼吸基本恢复正常,发声能满足正常交流;
3、遗有喉轻度狭窄,声带轻度麻痹
需二次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食管化学伤、烧伤、烫伤 6~12月 1、固体饮食顺利通过;2、轻度吞咽困难,半流质食物能顺利通过;
3、中度吞咽困难,流质食物才能通过
需再次治疗,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耳廓开放性损伤 1~12周 l、创口愈合;2、耳廓畸形 耳廓缺损 需二次手术延长
外耳道损伤 1~6月 l、外耳道基本畅通;2、外耳道部分狭窄但不影响听力 需二次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鼓膜穿孔(单、双侧) 2周~3月 1、中耳无分泌物,鼓膜愈合;2、鼓膜穿孔未愈合,鼓室少量分泌物 需二次手术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鼓膜穿孔(单、双侧)伴或不伴听骨链损伤 1~3月 1、鼓膜愈合,听力接近正常,语言频率≤40分贝;2、鼓膜穿孔或愈合,听力(500、1000、2000、3000赫)>40分贝
颞骨骨折致内耳损伤 1~3月 1、骨折愈合,保持部分听力(500、1000、2000、300赫)≤40分贝;2、听力障碍(500、1000、2000、3000赫)>40分贝
急性声损伤(包括爆炸、火器或强噪声引起耳聋) 1~3月 1、听力恢复≤40分贝;2、听力损伤>40分贝
颞骨骨折致面神经麻痹 3~6月 1、面瘫恢复;2、面瘫部分恢复;
3、面瘫不恢复
外伤性脑脊液耳漏 2~4月 创口愈合,感染控制,耳漏停止
口腔颌面外科
外伤疾病名称 医疗终结
时   间
医疗终结
评定依据    
备    注
颌面部软组织损伤 1周~3月 伤口愈合、肿胀消退 引起明显畸形及功能障碍需进一步治疗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颌骨骨折或颧骨骨折 3~6 月 骨折愈合 引起明显畸形及功能障碍需进一步治疗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牙外伤,齿槽骨骨折 2周~6月 伤口及骨折愈合、牙缺失义齿修复 同上
颌面部软组织及颌骨外伤缺损 3~6月 伤口愈合、缺损基本修复 同上
一侧上颌骨或一侧下颌骨切除 3 ~6 月 伤口愈合、外形基本修复 有严重功能障碍需综合治疗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面神经损伤 6~12月 有严重功能障碍需整形者,延长医疗终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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