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2019年12月29日16:04:51劳动仲裁3,359字数 313阅读1分2秒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劳动者对仲裁裁决(含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法定情形有:(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机构无管辖权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四)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用人单位对于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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