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香洲辖区内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可以在2月9日24时前申请复工。
复工前,请企业做到“四个一”要求:
防控机制到位
员工排查到位
(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无从疫区回来人员)
设施物资到位
内部管理到位
属于香洲区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递交到所在工业园的园区管委会。(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8号南屏科技工业园经济发展局;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华宇路97号南方汽车大楼8楼行政部)
属于香洲区各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递交到区科工信局(香洲区行政中心310室)
属于香洲区各商务类企业:递交到区商务局(香洲区行政中心316室)
属于香洲区各建筑类企业:递交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洲兴业路413号688室)
属于香洲区各金融类企业:递交到区金融服务中心(香洲教育路24号区人社局405室)
均不属于以上几类别的企业,递交到香洲区行政中心409室。
以上的业务部门和管理单位收到企业备案材料后,将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实地核查情况是否“四个一”到位),核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并由材料接收单位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加具意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加具意见后,将立即通知公司联系人领取。
申请复工同意后,提前复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出现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或所属职能部门报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香洲企业服务热线办公室
88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