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防控实施指南总体原则
哪些企业可以提前复工?
3、从事日常必须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如米面食品、油、牛奶、新鲜蔬菜及肉食品制造等国计民生必需品,可以部分、阶段性复工。酒水、酱菜、包子等非国计民生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不在复工范围内。
4、从事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类企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企业,可以复工。但在能用值班维持运转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值班运转。
5、春节期间,因设备运转等原因,值班连续生产的企业,在严格做好值班员工防疫措施基础上,维持值班生产状态,不得扩大复工。
复工程序有哪些?
(一)提前复工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下列申请材料:1、复工申请书;2、承诺书;3、营业执照;4、供货合同(仅从事救治等病人急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5、上岗员工名单(包括身份证号等信息);6、企业防疫领导小组名单、复工后防疫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2、与当地派出所联动核验员工名单信息的真实性。
3、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政府章。
(三)区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审核
企业属地政府将申请材料报区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进行审核,条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初审,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复工要求请注意
1、暂缓新聘用湖北来扬员工,减少聘用或尽可能不聘用外地来扬员工。
4、企业要认真参照《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制定防疫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发现湖北来扬员工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员工、发现疑似病例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企业须提前梳理湖北来扬员工人数,并提前预定安置酒店,若已有从湖北来扬员工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员工达20(含)人以上的,须统一到预定安置酒店进行集中隔离监测。
5、企业须及时将安置酒店名称等信息、湖北来扬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员工名单信息报送到属地政府,并由属地政府报区指挥部。由区指挥部统一安排公安、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警戒、防疫消毒工作。
6、尽量实施上岗员工分批分别报到。
作为属地管理要做哪些?
1、对申请提前复工企业,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具体生产线等相关证明,认真界定企业行业范围和产品,核查复工企业的上岗员工名单信息和供货合同,以及企业防疫防控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不属于提前复工范围内的企业,以及未能健全防疫防控制度、执行防疫防控措施的企业,一率不允许复工。
4、加强湖北来扬员工的管控,在企业复工申请、备案时,以及巡查过程中,如发现计划有湖北来扬员工上岗要及时劝阻;如发现已有湖北来扬员工上岗,则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根据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健康检查和隔离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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