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惠州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个单位,两个牌子”,主要承担全市职业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诊治、结核病防治、成人预防接种等技术服务和科研工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并在大亚湾区及仲恺高新区设立院区,为当地企业提供靠前服务。在上级单位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齐心协力,积极推动我市职业病、结核病防治上新台阶,已初步成为集“健康监护、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检测与评价、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卫生应急处理、科研培训、技术指导、健康促进及结核病防治”等功能为一体的职业病、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主要业务:
1.职业健康检查(含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离岗后医学随访、应急检查);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4.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甲级);
5.承担全市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能;
6.承担全市职业卫生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相关工作;
7.承担资质范围内相关职业病的诊断,收治符合住院条件的职业病患者;
8.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体检;
9.成人预防接种。
1.质量控制管理科 2.职业健康监护科 3.职业卫生评价检测科科 4.办公室
(2389860) (2389826) (2389686) (2389801)
5.职业卫生管理科 6.放射卫生防护科 7.住院部 8.医务科 9.结核科
(2389616) (2389396) (2389533) (2389311) (2389862)
10.大亚湾分院 11.仲恺分院 12.成人预防接种门诊 13.防治科
(5562345) (2661611) (2127944) (2389819)
主要业务:
1.职业健康检查(含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离岗后医学随访、应急检查);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4.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甲级);
5.承担全市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能;
6.承担全市职业卫生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相关工作;
7.承担资质范围内相关职业病的诊断,收治符合住院条件的职业病患者;
8.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体检;
9.成人预防接种。
1.质量控制管理科 2.职业健康监护科 3.职业卫生评价检测科科 4.办公室
(2389860) (2389826) (2389686) (2389801)
5.职业卫生管理科 6.放射卫生防护科 7.住院部 8.医务科 9.结核科
(2389616) (2389396) (2389533) (2389311) (2389862)
10.大亚湾分院 11.仲恺分院 12.成人预防接种门诊 13.防治科
(5562345) (2661611) (2127944) (2389819)
申请职业病诊断必需如实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 职业病诊断申请书;
2、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签名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3、 请仔细阅读《申请职业病诊断声明》,签名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4、 劳动者提供职业史证明材料,如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予说明发生时间、地点、发生经过,如有在不同工作岗位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应分别说明(具体可填写《劳动者提供的职业史情况证明表》);
5、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检验结果;
6、 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劳动者和有关委托代理人的;
7、 有关病历材料:包括门诊和住院的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疾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8、 用人单位提供的关于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9、 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含复印件);
10、用人单位提供的关于劳动者的职业史证明材料,如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予说明发生时间、地点、发生经过,如有在不同工作岗位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应分别提供有关材料(具体请填写《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表》);
11、必要时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提供的职业史证明、同工种、或同车间工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艺流程说明、生产原料辅料的安全毒性说明书和进货单、劳动合同、工友证明、劳动关系仲裁结果、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证和工商登记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