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袁全 易凌)广东省在征求意见的一项女职工劳动保护草案中,提出要给女职工带薪“痛经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妇女权益保护专家认为,带薪“痛经假”看似是一种给职场女性的“福利”,实则可能加重女性就业歧视。
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17日在“2016女性与媒体论坛”上接受采访时表示,社会对带薪“痛经假”应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在请假标准、替工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反而不愿意招聘女员工。“这种特殊照顾加重了女性在职场上的就业障碍。”
近几年,政协委员也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让女性享有带薪“痛经假”的提案。除广东外,江苏、浙江、湖北、山西等省份也都将“痛经假”写入地方女职工保护法规中。
吕孝权律师认为,很多所谓“保护性平等”的政策,“实则都是剥夺了女性获取更高报酬的权利。”比如很多重体力、高风险等特殊行业,虽然出于健康考虑而不允许女职工参与,但却忽视了女职工个体的差异。
“真正的解决方法应是改善用工条件,比如机械化作业等等。”吕孝权说。
此外,他认为能够体现差别对待的弹性制度也是职场上实现女性权益保护的办法。比如在男女是否同龄退休的问题上,吕孝权建议因岗位和行业的不同,可以让女性在一定的退休标准前提下,赋予她们选择适合自己退休年龄的权利,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政策。
“问题在于,很多政策的制定是用男性的标准来衡量女性,女性在政策制定上是客体,还不是主体,”吕孝权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研究员马薇薇也受邀参与了论坛的讨论。她因网络热播节目而受到网友欢迎,被誉为是先锋女性的代表。她在论坛上表示,职场上尊重女性的发展权益“应该是以品格和能力来区别,而不是以性别来划分”。她同时建议推动性别教育和及时的法律援助。
“2016女性与媒体论坛”由荷广传媒和凤凰博报联合举办,旨在通过法律、高校、企业、公益组织、媒体等领域的对话和交流,促进和巩固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所提出的“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