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卖房屋了,怎么办?

2020年3月30日22:05:05房屋买卖2,9951字数 238阅读0分47秒

答:买家可以向卖家发函催促履行,达到解除条件的买家可以向卖家发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家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甚至是房屋差价。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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