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
二、六部委
(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8号
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发〔2017〕5号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公安部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通字〔2016〕14号
(四)联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