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

2020年4月13日09:56:16仲裁诉讼3,028字数 329阅读1分5秒

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

  赔偿请求人申请刑事赔偿,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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