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2、招标答疑;
3、投标文件;
4、招、投标往来函件;
5、合同文本; (注意优先顺序)
6、补充协议;
7、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图纸和图纸变更;
8、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编制、监理审核、建设方批准)
9、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10、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
11、工作联系单;(用于工作联系、通知)
12、工程签证资料;(施工方、监理、建设方)
1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报验资料;(施工方、监理、建设方)
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方、监理、业主)
15、设备调试和试运行记录;(施工方、监理、业主)
16、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方、监理、业主)
17、竣工报告;(施工方)
18、竣工验收记录;(各方)
19、竣工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建设方)
20、竣工验收资料及签收记录;
21、竣工验收备案记录;(施工方准备、监理验收、建设方报备、政府备案)
22、监理例会纪要和会议纪要;(监理主持,各方参加)
23、施工日志;(施工方)
24、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申请、审批记录;(施工方、监理、建设方)
25、结算报告及签收记录;
26、结算定案;
27、工程款支付记录;
28、往来函件及签收记录。
以上是常见的文件,事实上,大型工程还会有更多以上没有列明的文件,例如勘探报告等等。当纠纷发生时,这些文件就是诉讼/仲裁中的证据。
总的要求是证据是否充分,且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可以让当事人提供一份书面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及主要条款约定、开工报告日期、竣工验收及备案日期、结算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争议事项及理由等,并准备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