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损失计算可参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