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部门管辖的诈骗类案件主要有:合同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保险诈骗案等。上述案件除信用卡诈骗案件派出所可以管辖外,其他都由市、区经侦部门管辖。
普通诈骗一般由我局刑侦部门、派出所管辖,主要有下列手法:
1、电话诈骗类: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欠费”诈骗;冒充熟人诈骗;谎称退税、退费诈骗;“招工”诈骗;冒充领导诈骗;虚构绑架诈骗;虚构其他“紧急情况”诈骗。
2、网络诈骗类:网上购物诈骗;网络中奖诈骗;盗QQ号、微信号诈骗;盗取电子邮箱密码后利用“钓鱼邮件”实施诈骗;
3、短信诈骗类:发送银行卡“扣年费”、“购物消费”等通知的短信诈骗;贷款短信诈骗;中奖短信诈骗;汇款短信诈骗;银行卡升级诈骗。
4、其他常见普通诈骗:碰瓷手段诈骗;丢包诈骗;迷信、宝物诈骗;假外币诈骗;设赌诈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