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互联网公布暂行规定

2021年3月30日14:32:56规范性文件4,5621字数 676阅读2分15秒
近日,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互联网公布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于2021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布工作。这是佛山市劳动仲裁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以看得见的方式,将仲裁置于阳光之下,让仲裁结果透明化,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劳动仲裁是否能够保证公平公正,始终牵动着劳动者与企业的心,而互联网公开裁决书则可以让劳动者与企业放心。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集多方意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规定制定《规定》,明确公布裁决书需按照依法、规范、及时、真实、严格的原则开展,对于公布的时限、渠道、范围、文书种类均有要求,除不予公布的四类情形外,均应对社会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公开不留死角。

考虑到部分裁决书的内容可能不宜公开,《规定》要求:

  •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隐藏处理,以保障个人隐私不受侵害;
  • 证人进行隐名处理,免去证人出庭作证的后顾之忧;
  • 未成年人进行隐名处理,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另外《规定》未将调解书纳入网上公布范围,这与法院做法一致,意在鼓励劳资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快速解决争议纠纷,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为保证网上公布裁决书内容真实,同时也为提高裁决书书写质量,《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审核制度。该审核制度不仅要求对裁决书网上公布前的处理工作进行审核,还要求对裁决书内容是否有错误进行审核。严格的审核制度和网上公开文书的压力,将进一步提升仲裁员的责任心,使仲裁员更加注重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及裁决书的书写质量。

来源:佛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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