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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